婚后,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子 抚养费是否可以要回
更新时间:2013-2-25 14:10:06 浏览人次:4441
奉子成婚,在21世纪的今天已经不再新鲜,但是奉子成婚的如果是自己的孩子,他也就……但是奉子成婚后,孩子生下来后,他却发现孩子不是亲生? 另外,原告主张的抚养费、生养费等用度,因原告与小萍尚未离婚,其在孩子出生、成长过程中支出的用度本属原告与小萍的夫妻共同财产,应由二人共同主张,且此项用度与本案并非统一法律关系,原告可另行主张。据此,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哀求。 今年2月16日,范某以徐某侵犯自己人格权为由,将徐某告上法庭,要求法院判令徐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0万元。法院审理后以为,本案中,小萍与原告范某登记结婚后,其作为原告妻子对原告负有忠实义务,但在登记结婚之前,小萍在法律上对原告并无此项义务。被告在主观上没有侵害原告一般人格权的过错,其行为也未违背法定义务,故不应承担侵权责任。 去年2月,范某的妻子小萍(化名)为他产下一个可爱的男婴,但是,跟着孩子的成长,范某感觉孩子一点也不像自己。于是,在孩子6个月大时,范某抱着孩子去西安做了一次亲子鉴定,结果让范某又惊又怒: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。此后,当事人又做了一次亲子鉴定,证实小孩系小萍之前的同居对象徐某所生。经由一系列的官司,徐某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。 一名男子发现妻子所生的孩子不是自己骨肉后,一纸诉状将孩子的生父告上法庭,要求精神损害赔偿。昨天,慈溪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讯决:因为这个孩子是其母亲在婚前怀孕的,因此,孩子的亲生父亲并分歧错误女方的丈夫承担赔偿责任,驳回了这名男子的诉讼哀求。 如此婚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,索要抚养费的案件,已经不足鲜见了,故事的开始也许都是不同的,但是出现故事的原因都是相同的,孩子不是亲生,但是结局是否都会如意呢。
|